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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五节(3/7)

事。直要到二人到学校了,心才会落下。

秋天的荞麦山,景致极美。高山入云,红叶飘飘。教书之余,孙天主就带书外出,爬上山去读书。有时俯见学校在荒山中,球场上人如蚂蚁。就想自己每天如蚂蚁在这世界遥远的角落里活着。他就深感悲凉:在这样的地方活,活一万年也没什么意思啊!活到地球毁灭那天,又有什么意思呢?他已到二十二岁了。他何时才能从这里走出去呢?想想好不渺茫。

白天在山上看书,时间倒好混。傍晚,孙天主回到学校,看夕阳西去,他就着急:一天就这样过了啊!我能在世上多少天呢!即使活一百岁,也只三万六千五百天啊!活一天就少一天!他开始一生的倒计时,他以自己活六十年算,已去二十多年,只有不足一万五千天了。如此之短的人生,那能做什么呢?晚上,孙天主回忆一天所为,收获无几,不由大恨。于是一天积蓄的愤恨都向自己发作了。那时他就开始惩罚自己:读到天亮或写到天亮,以弥补昨日的损失。秋冬之渐,气冽风清。孙天主写一阵,就走出外来看看。秋月如钩,秋风似涛。整个山乡,鸡不鸣犬不吠,惟有秋风阵阵,在荒山上斥掠而过。

孙天主在学校极为孤立。大凡在这种地方,人们不结成一个小团伙,是过不下去的。孙天主却找不到一个志同道合者,哪怕结个仅有二人的小团体。别人都是以喝酒、赌钱、吹牛结为一伙。孙天主不参加这些,每天只看自己的书,只有自己独为一伙了。那些流氓学生,见孙天主不理他们,还处处与他们作对,大为不满。再加一些女生甚敬孙天主,他们大为吃醋。这一来,孙天主周围尽是敌人。

有几个教书教得还算好的老师。家在白卡的陈兴洪,师专中文系毕业后,分来荞麦山乡,他教书也还不错。孙天主来后,他就失色了。他为人也还正派,就是不惹别人,和其余人勉强过得去。他家在农村,来到荞麦山中学后和也出于农村的彦红谷老师结婚。对自己能从农村走出来,到这堂堂中学教书,大是振奋。与孙天主说:“大事毕矣。”并抚着刚出世的儿子的头说:“以后怎么闯,是儿子的事了。”钱吉兆师范毕业,人极聪明,书也教得不错。见孙天主总还在拼搏,说:“难拼啊!算了吧!我都盘算好了,像我们这些农民的儿子,至少要三四代人不懈努力,才能达到目标。我这一代,家境贫寒,吃不饱穿不暖,得读书就不容易了。学校又差,老师又没水平。在如此情况下,怎么能达到目标呢?充其量我只能找到个铁饭碗就不错了。我有了一定的知识,也有了一定的经济条件,就为我的儿子打下基础。我能有经济条件供他读大学,也能从小就教育他。不像我的父亲既没钱供我读书,又一字不识,无法教我。在这种情况下,我的儿子在我的基础上,考个好的大学,拼到一个稍好一点的城市里去。在我儿子这一基础上,我的孙子再发愤努力,拼到个大城市去,那才开始真正的干事业!”孙天主呢,想想就悲哀。能说“大事毕矣”的,在这学校也不多啊!却也居然这么想。孙天主不同。他就是要将钱等设计的数代人才能完成的东西,在他这一代人就全部完成!人人都以孙天主为荒谬,以钱所说的为真理。孙天主则反驳:“如果都像钱这样设计,那一万代人也实现不了目标!”他孙天主在想:他自己见了许多人了。才华、意志如他者鲜。自己都达不到目标,那自己的儿子能有何为?历史上虎父犬子的事情他看多了。万一我孙天主的儿子不如我孙天主呢?那还能对他寄希望吗?所以他硬逼着自己要将一切完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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