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此中枢不设宰相,迄至明亡,这制不变。国事不论大小,全由皇帝
面主持。所谓“言官”即监察人员,有权检举施政不法之
或官僚机构中不循常规之
,必要时也可以向皇帝诤谏。他们若
默不言,算是疏忽职责,然则言官并不因为建言,即可无罪而置
于刑罚之外。有明一代曾有不少言官因为执行职务时冒犯了皇帝,御前不赦,而死于监狱。
600多年之后我们翻阅这段纪录,有
的不是当中节目的详尽,而是如此一
计划在事实上竟可以付诸实施。很显然的,朱元璋的明朝带着不少乌托
的
彩,它看来好像一座大村庄而不像一个国家。**集权能够到达如此程度乃因全
组织与结构都已简化,一个地跨数百万英亩土地的国家已被整肃成为一个严密而又均匀的
制,在特殊情形下,则由民间经济作主,形成人力与
资可以互相
换的公式,而厘定分工合作的程序,其过程虽复杂,但在朱元璋督导之下,则可以借行政上的
制付之实施了。
仅是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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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一县份都将它向民间征取的人力与资列成账目。全民编成班排
供应服役。当朝代创始于14世纪时,每一民
只在10年之内有一年
到服役,只是当中有些应差的名目,夹带着不定的财政义务:
理仓库的收账人要负责每一石谷米到每一枝蜡烛的
代;各地方首长派向远
付粮
者还必须赔补途中的损耗;所有的驿站必须供应所有的旅客。兵
所发勘合愈多,其民间的支应也愈大,因为需用的饮
车船
轿和人伕全系向民间无价征来。原则上这
有财政责任的服役指定由富裕之家承当,公元1397年
报告全国有700亩土地(约120英亩)的人
共为14,341
,其名单送呈皇帝御览。显然的,在朱元璋亲
切
的监
之下,这14000多人卢必在各地区担任有财政义务较为沉重的服役。如是也好像采用了一些累
税制
神。
明朝的军事设计仿效元朝,但是不以族区分为社会的阶层,而是全民分作“军
”及“民
”一般军
不纳税或仅纳少量之税,尽可能时还分
有困地耕
,且是
孙相继,但他们有向国家服兵役的义务。所谓各“卫”及“千
所”即等于各团营之司令
,既
置于边防线上,也零星搁置于内地。各“所”有指定的“军
”永远保持兵员不会欠缺。作战动员时,等于师旅之战斗序列即由以上各单位
调编合而成,视需要的情形而定。在朱元璋御宇期间,全国有170万至200万的军
。在这组织系统的有效期间,征用军事人员的工作因之简化,而最重要的是,使—般农民不至受征兵的打扰。
朱元璋另有—设施,是关于财政与税收,其关系更为重大。经过他4次政④治上的检肃之后,全国确实散布着无数的小自耕农。一般土地税的税则至轻(虽说地区间的差异仍是很大),征收时多以收取谷米及布匹为主。不过税率虽低,纳税人由各乡村里甲的领§导人监督之下,有向国家指定之仓库
纳之义务,这些仓库有时在边区远
,而且政府衙门所需要的诸般服务也不长久地隶属于各单位,而是以无给制向民间征用,例如衙门内的传令、狱工,都由各乡村
派,即使文
纸张,甚至桌椅板凳公廨之修理也是同样零星杂碎的向村民征取。官方旅行,也由民间支应,全国有上千的驿站亦即是招待所和中继所,内有
通工
及
宿的诸项设备,只要有兵
(军政
)颁发的勘合(公事旅行证券),则各驿站有招待的义务,而被指派的民
也有供应的负担,但各地区以接送其官员自某一驿站至另一驿站为原则。
明朝的财政
俾斯麦曾认为德国经他经营,至19世纪末年已达到饱和,因之此后不再拓土。而500年前朱元璋也有类似的看法。他决心固守中国“内地”不再向外发展以避免额外之枝节。他以朝代创业人的地位,传示于他的
孙,声称明军“永不征伐”的国家凡15个,这15个以朝鲜与日本及安南(越南)领先,及至南海各小国。当倭寇侵扰海岸的时候,朱元璋为着息事宁人,将沿岸一带之中国居民后撤,明令明朝臣民一律不许泛海。不过与外间各国接
并未完全放弃,有限度的商业,一般借着外夷
贡的名目
行,仍继续不断,只是监视得严密罢了。面对北方的防线,修筑“边墙”成为一
值得专注之事业,今日外间旅游者所欣赏的中国长城,大
都是明代遗
,由朱元璋手下的将领徐达所建,上面的碉楼则系16世纪由另外一位明将戚继光新添。对于此时尚留在中国境内的蒙古人和
目人,明朝新皇帝另有指令
置:他们不得同
互婚,亦即是婚嫁必以汉人为对象,违反此令的查
受鞭挞八十次后发放为
。
朱元璋的擘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