赦免令的人犯于死刑;有些则惩罚对方,杀害其亲属与宾客。在这样无视于法律的情况下,终于造成整个政体之瓦解。
公元1**年两方之决战,宦官张让质问大将军问进:“卿言省内秽浊,公卿以下忠清者为谁?”当时何进与反宦官的名士站在一起。
张让之玩世不恭的态度我们不说,可是他这一句话却提出一段真理,仍不为当时人所洞悉。法律与纪律不同,它是社会上之强制力。要是下层对之已然漠视,上端也不会更为认真。如果希望法律生效,立法必须以一般现行生活状态为蓝本。倘使反其道而行,其执行必极端的困难。
汉代末年情形有如上述,其覆亡已不足为奇。这朝代创始时循秦制而采取一种三分政权的体制。丞相总揽百官,御史大夫管监察,大司马主军政。以后名号间虽常更变(如御史大夫为大司空,大司马为大将军大司马),其基本组织则不变。可是公元2世纪末期,原来设官分职的观念已与事实上发生了很大的距离。监察的职责已由一个次层的官僚称为“司隶校尉”者担承。此人具有现代国家内“反对党首领”之形象。随着西汉之传统习惯,大将军一职,总是由帝之舅父姻兄充当,亦即是官在外戚。再因着霍光的一段穿插大将军大司马通声势,显赫到有废立权。后汉中叶之后一连串地产生了好几个未成年的皇帝甚至婴儿皇帝,好像出于机遇,然则也是由于居大将军职者从中摆布。宦官之弄权,有好几个原因。他们是宫内参与机密之近臣,为皇帝手下不可或缺者。要是皇帝未成年,则必为皇太后倚重。有好几个有力量的宦官,树立了维护皇室的声名。他们也有权指挥京军,后者就算大将军大司马也不一定能掌握摆布。
公元1**年两方的主力冲突,把一切的做作全部放弃。当公元184年,称为“黄巾贼”的农民造反威胁国都洛阳时,何进以太后的异母弟之身份晋封大将军;他讨伐黄巾有功,更增加了他的威信。日后他即与司隶校尉袁绍互通声气。他们密谋召集一支边军入都诛除宦官。但是宦官张让以迅雷不及掩耳的办法先下手。张让之弟张朔,过去在争执中为另一位司隶校尉李膺所诛,而他媳妇又是何太后之胞妹。他矫传旨令诱何进入宫,当场将他谋杀。袁绍为何进报仇时,将皇宫焚毁,将可能拘捕的宦官全部斩尽杀绝,也遇得张让投水自尽。
文士自卫成了武将
至此汉朝可说气数已尽。被召人京的边军来不及参加这次政变,到达之后也无意维持秩序,其将领跋扈难以驾驭,其士兵目无纪律。很多官僚已知中枢的领§导力量无法挽回,乃纷纷回乡筑坞,组织私人的军队自卫。根据最初所谓“上天浩命”皇帝纵不能一手管制社会上利害不同的各阶层,有如地主与农民、旧有和新兴的士绅阶级、地方政府和**政府,至少也要在他们发生争执时作有力量之仲裁。事实上之发展则以皇室家庭内冲突作导火线,扩张了权力斗争,将所有有关的社会问题一齐掀动。此后,汉代名存实亡,又苟延了30年。皇帝此时实为囚人,国都则被焚,全帝国之臣民尚要目睹身受长期的内战,自此席卷乡野,不少的文臣,虽有些志与愿违,也因时势变为武将。有些人士更在事前预料天下将乱。可是没有人能料想到中国会因此失去其对称与平衡状况达300多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