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回夺。或时面折人过,面颈发赤不少恕。哀者谓其外和中刚,不受人笼络如欧阳修。安南修贡,其陪臣致其世子之辞,必候起岩云。
蕲、黄二州大旱,人相食。
◎至正十三年
春,正月,庚午朔,用帝师请,释放在京罪囚。
中书添设右丞哈玛尔正除右丞。
诏印造中统元宝交钞一百九十万锭,至元钞一十万锭。
辛未,以托克托先言京畿近地水利,立分司农司,以中书右丞乌兰哈达、左丞乌古逊良桢兼大司农卿,给分司农司印,西自西山,南至保定、河间,北抵檀、顺州,东及迁民镇,凡系官地及元管各处屯田,悉从分司农司立法佃种,给钞五百万锭,以供工价、牛具、农器、谷种之用。
癸酉,以皇第二子育于太尉众嘉努家,赐众嘉努及乳母钞各一千锭。
甲戌,重建穆清阁。
乙亥,命中书右丞图图以兵讨商州贼。
庚辰,中书省言:“近立分司农司,宜于江浙、淮东等处,召募能种水田及修筑围堰之人各一千各为农师,教民播种。宜降空名添设职事敕牒一十二道,遣使赍往其地,有能募农民一百名者授正九品,二百名者正八品,三百名者从七品,即书填流官职名给之,就令管领所募农夫,不出四月十五日,俱至田所,期年为满,即放还家。其所募农夫,每名给钞十锭。”从之。
丙戌,以武卫所管盐台屯田八百顷,除军见种外,荒闲之地,尽付分司农司。
二月,丁未,祭先农。
甲寅,中书省言徐州民愿建庙宇,生祠右丞相托克托,从之,诏仍立托克托《平徐勋德碑》。
三月,己卯,命托克托领大司农司。
甲申,诏修大承天护圣寺,赐钞二万锭。
丁亥,命托克托以太师开府、提调太史院、回回汉儿司天监。
己丑,以各衙门系官田地及宗仁等卫屯田地,并付分司农司播种。
是月,会州、定西、静宁、庄狼等州地震。
命江浙行省左丞特里特穆尔、江南行台侍御史遵达实哩招谕方国珍。
贼众十万攻池州,布延特穆尔会诸将分番与战,大败之,乘胜率舟师以进。
夏,四月,戊戌朔,特命中书左丞乌古逊良桢得用军器。
庚子,以礼部所辖掌薪司并地土,给付分司农司。
己酉,诏取勘徐州、汝南、南阳、邓州等处荒田并户绝籍没入官者。
立司牧署,掌分司农司耕牛,又立玉田屯署。
降徐州路为武安州,以所辖县属归德府,其滕州、峄州仍属益都路。